防火板廠家:廠房和倉庫的耐火等級
發(fā)布時間:2022-03-22 瀏覽次數(shù):
防火板廠家:廠房和倉庫的耐火等級
3.2.1廠房和倉庫的耐火等級可分為一、二、三、四級,相應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除本規(guī)范另有規(guī)定外,不應低于表3.2.1的規(guī)定。
注:二級耐火等級建筑內(nèi)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頂,其耐火極限不限。
3.2.2高層廠房,甲、乙類廠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建筑面積不大于300m²的獨立甲、乙類單層廠房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
3.2.3單、多層丙類廠房和多層丁、戊類廠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
使用或產(chǎn)生丙類液體的廠房和有火花、赤熱表面、明火的丁類廠房,其耐火等級均不應低于二級;當為建筑面積不大于500m²的單層丙類廠房或建筑面積不大于1000m²的單層丁類廠房時,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
3.2.4使用或儲存特殊貴重的機器、儀表、儀器等設備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3.2.5鍋爐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當為燃煤鍋爐房且鍋爐的總蒸發(fā)量不大于4t/h時,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
3.2.6油浸變壓器室、高壓配電裝置室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其他防火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火力發(fā)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229等標準的規(guī)定。
3.2.7高架倉庫、高層倉庫、甲類倉庫、多層乙類倉庫和儲存可燃液體的多層丙類倉庫,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單層乙類倉庫,單層丙類倉庫,儲存可燃固體的多層丙類倉庫和多層丁、戊類倉庫,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
3.2.8糧食筒倉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二級耐火等級的糧食筒倉可采用鋼板倉。
糧食平房倉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二級耐火等級的散裝糧食平房倉可采用無防火保護的金屬承重構件。
3.2.9甲、乙類廠房和甲、乙、丙類倉庫內(nèi)的防火墻,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4.00h。
3.2.10一、二級耐火等級單層廠房(倉庫)的柱,其耐火極限分別不應低于2.50h和2.00h。
3.2.11采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全保護的一級耐火等級單、多層廠房(倉庫)的屋頂承重構件,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
3.2.12除甲、乙類倉庫和高層倉庫外,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的非承重外墻,當采用不燃性墻體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25h;當采用難燃性墻體時,不應低于0.50h。
4層及4層以下的一、二級耐火等級丁、戊類地上廠房(倉庫)的非承重外墻,當采用不燃性墻體時,其耐火極限不限。
3.2.13二級耐火等級廠房(倉庫)內(nèi)的房間隔墻,當采用難燃性墻體時,其耐火極限應提高0.25h。
3.2.14二級耐火等級多層廠房和多層倉庫內(nèi)采用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的樓板,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75h。
3.2.15一、二級耐火等級廠房(倉庫)的上人平屋頂,其屋面板的耐火極限分別不應低于1.50h和1.00h。
3.2.16一、二級耐火等級廠房(倉庫)的屋面板應采用不燃材料。
屋面防水層宜采用不燃、難燃材料,當采用可燃防水材料且鋪設在可燃、難燃保溫材料上時,防水材料或可燃、難燃保溫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作防護層。
3.2.17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墻、房間隔墻和屋面板,當確需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應為不燃材料,且耐火極限應符合本規(guī)范有關規(guī)定。
3.2.18除本規(guī)范另有規(guī)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墻體采用不燃材料的廠房(倉庫),其耐火等級可按四級確定。
3.2.19預制鋼筋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