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管道廠家:防排煙通風管道應用在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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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風管道廠家:防排煙通風管道應用在何處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規定如下:
8.5防煙和排煙設施
8.5.1建筑的下列場所或部位應設置防煙設施排煙管道:
1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
2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
3避難走道的前室、避難層(間)。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廠房、倉庫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當其防煙樓梯間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樓梯間可不設置防煙系統:
1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開的陽臺、凹廊;
2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且可開啟外窗的面積滿足自然排煙口的面積要求。
8.5.2廠房或倉庫的下列場所或部位應設置排煙設施排煙管道:
1人員或可燃物較多的丙類生產場所,丙類廠房內建筑面積大于300m²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上房間;
2建筑面積大于5000m²的丁類生產車間;
3占地面積大于1000m²的丙類倉庫;
4高度大于32m的高層廠房(倉庫)內長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廠房(倉庫)內長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
8.5.3民用建筑的下列場所或部位應設置排煙設施:
1設置在一、二、三層且房間建筑面積大于100m²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設置在四層及以上樓層、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2中庭;
3公共建筑內建筑面積大于100m²且經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間;
4公共建筑內建筑面積大于300m²且可燃物較多的地上房間;
5建筑內長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8.5.4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內的無窗房間,當總建筑面積大于200m²或一個房間建筑面積大于50m²,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時,應設置排煙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