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管耐火等級和耐火極限之間的關系與區別
發布時間:2023-01-29 瀏覽次數:
2:根據火災的統計數據來看,88%的火災可在1.5h之內撲滅,80%的火災可在1h之內撲滅,因此將一級建筑物樓板的耐火極限定為1.5h,二級的定為1h;
3:其他結構構件按照在結構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耐火等級要求的不同,制定相應的耐火極限時間;
01:對于在建筑中起主要支撐作用的柱子,其耐火極限值要求相對較高,一級耐火等級的建筑要求3.0h,二級耐火等級建筑要求2.5h;
02:這樣的要求,對于大部分鋼筋混凝土建筑來說都可以滿足,但對于鋼結構建筑,就必須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方可滿足耐火極限的要求。
耐火等級
1:一級耐火等級建筑:主要建筑構件全部為不燃燒性;
2:二級耐火等級建筑:主要建筑構件除吊頂為難燃燒性,其它為不燃燒性;
3:三級耐火等級建筑:屋頂承重構件為可燃性;
4:四級耐火等級建筑:防火墻為不燃燒性,其余為難燃性和可燃性。
燃燒性能
不燃性
1:用不燃燒性材料做成的構件,統稱為不燃性構件;
2:不燃燒材料是指在空氣中,受到火燒或高溫作用時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的材料,如鋼材、混凝土、磚、石、砌塊等。
難燃性
1:凡用難燃燒性材料做成的構件,或用燃燒性材料做成、而用非燃燒性材料做保護層的構件,統稱為難燃性構件;
2:難燃燒性材料是指在空氣中,受到火燒或高溫作用時難起火、難微燃、難炭化,當火源移走后燃燒或微燃立即停止的材料;
3:如瀝青混凝土、經阻燃處理后的木材、塑料、水泥、刨花板、板條抹灰墻等。
可燃性
1:凡用燃燒性材料做成的構件,統稱為可燃性構件;
2:燃燒性材料是指在空氣中受到火燒、或高溫作用時立即起火或微燃,且火源移走后仍繼續燃燒的材料,如木材、寶麗板、塑料等。
風管
總結
1:為確保建筑物在受到火災危害時,一定時間內不垮塌,并阻止、延緩火災的蔓延,建筑構件多采用不燃燒材料或難燃材料;
2:這些材料主要包括混凝土、粉煤灰、爐渣、陶粒、鋼材、珍珠巖、石膏等,在受火時,不會被引燃或很難被引燃,從而降低了結構在短時間內被破壞的可能性。
耐火極限
耐火極限概念
1:耐火極限是指從受到火的作用時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壞、或失去隔火作用時為止的這段時間,用小時h表示;
2:支持能力是指在標準耐火試驗條件下,承重或非承重建筑構件,在一定時間內抵抗垮塌的能力;
3:耐火完整性是指在標準耐火試驗條件下,建筑分隔構件當某一面受火時,能在一定時間內防止火焰和熱氣穿透、或在背火面出現火焰的能力;
4:耐火隔熱性是指在標準耐火試驗條件下,建筑分隔構件當某一面受火時,能在一定時間內其背火面溫度不超過規定值的能力。
影響耐火極限要素
在火災中,建筑耐火構配件起著阻止火勢蔓延擴大、延長支撐時間的作用,它們的耐火性能,直接決定著建筑物在火災中的失穩和倒塌的時間。
影響建筑構配件耐火性能的因素較多,主要有:材料本身的屬性、構配件的結構特性、材料與結構間的構造方式、標準所規定的試驗條件、材料的老化性能、火災種類和使用環境要求等。
排煙風管耐火極限
根據《建筑防排煙系統技術規范》:
排煙管道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5h,
當水平穿越兩個及兩個以上防火分區或排煙管道在走道的吊頂內時,
其管道的耐火極限不應小于1.5h;
排煙管道不應穿越前室或樓梯間,
如果確有困難必須穿越時,
其耐火極限不應小于2.0h,
且不得影響人員疏散。
因此不同的建筑之間風管的選材
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9.3.14除下列情況外,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的風管應采用不燃材料:
1、接觸腐蝕性介質的風管和柔性接頭可采用難燃材料;
2、體育館、展覽館、候機(車、船)建筑(廳)等大空間建筑,單、多層辦公建筑和丙、丁、戊類廠房內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的風管,當不跨越防火分區且在穿越房間隔墻處設置防火閥時,可采用難燃材料。
9.3.15設備和風管的絕熱材料、用于加濕器的加濕材料、消聲材料及其粘結劑,宜采用不燃材料,確有困難時,可采用難燃材料。
風管內設置電加熱器時,電加熱器的開關應與風機的啟停聯鎖控制。電加熱器前后各0.8m范圍內的風管和穿過有高溫、火源等容易起火房間的風管,均應采用不燃材料。
【條文說明】:
9.3.14國內外均有不少因通風、空調系統風管因可燃而致蔓延,造成重大的入員和財產損失的案例,故本條規定通風、空調系統的風管應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本條規定參考了國外有關標準,考慮了我國有關院火分隔的具體要求及應用實例,如一些大空間民用或工業生產場所。設計要注意控制材料的燃燒性能及其發煙性能和熱解產物的毒性。
在風管內設置電加熱器時的聯動控制,是在檢割到電加熱器運行異常或管道內的環境異常時,應對風機和電加熱器進行聯動,如設置無風斷電保護及風溫過高斷電保護聯動控制等。
9.3.15加濕器的加濕材料常為可燃材料,這給類似設備留下了一定火災隱患。因此,風管和設備的絕熱材料、用千加濕器的加濕材料、消聲材料及其粘接劑,應采用不燃材料。在采用不燃材料確有困難時,允許有條件地采用難燃材料。
為防止通風機已停而電加熱器繼續加熱引起過熱而著火,電加熱器的開關與風機的開關應進行聯鎖,風機停止運轉,電加熱器的電源亦應自動切斷。同時,電加熱器前后各800mm的風管采用不燃材料進行絕熱,穿過有火源及容易著火的房間的風管也應采用不燃絕熱材料。
目前,不燃絕熱材料、消聲材料有超細玻璃棉、玻璃纖維、巖棉、礦渣棉等。難燃材料有自熄性聚氨脂泡沫塑料、自熄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