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排煙管道廠家】關于防排煙管道耐火極限問題討論
發布時間:2022-06-27 瀏覽次數:
【防排煙管道廠家】關于防排煙管道耐火極限問題討論
“煙規”對防煙、排煙系統管道的耐火極限提出了新的要求,設置在吊頂內的防排煙管道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5h,未設置在吊頂內的防排煙管道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h。跨越防火分區的補風管道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5h“火規”要求,穿越前室、樓梯間的排煙管道耐火極限不應低于2.0h。在新規范下,如何滿足管道的耐火極限,成為擺在設計師面前的一個棘手問題。工程設計中的做法也多種多樣,以下為國內部分城市的做法及要求。
(1)鋼板風管+滿足規范耐火極限要求的防火板。
(2)鋼板風管+滿足規范耐火極限要求的防火板+40mm厚保溫玻璃棉(如吊頂內無可燃物可不加玻璃棉)。
(3)鋼板外刷防火涂料、外包混凝土或砌體等。之所以工程中會有以上多種做法,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普通鋼板風管的耐火極限無權威部門的檢測報告。
2)市場上大多數防火板廠家普遍可以提供針對防火板自身耐火極限的檢測報告(完整性報告)。
3)僅有少數廠家可以提供鋼板風管與保溫隔熱材料及防火板組合后的整體耐火極限的檢測報告(完整性、隔熱性報告),但是鎂晶防火材料廠家有相關檢測報告。
“煙規”第4.4.8條規定4“排煙管道及其連接部件應能在280℃時連續30min保證其結構完整性”,該條條文說明中指出對于管道的耐火極限的判定必須按照GB/T17428-2009《通風管道耐火試驗方法》6的測試方法,當耐火完整性和隔熱性同時達到時,方能視作符合要求”。對比規范正文及條文說明可以看出,條文說明中增加了“隔熱性”的要求,其引用的GB/T17428《通風管道耐火試驗方法》最新版本為2009年版,其適用范圍明確指出“不適用于排煙管道”。由此可見,目前急需針對建筑防排煙管道耐火極限的測試標準出臺,用以在規范層面指導防排煙系統管道耐火極限的設計及施工。